1.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0)》,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2.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明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相关的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年内分步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已发放的相关证书继续有效。
3.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明确各税种2020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
4.海关总署自明年1月1日起对859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自明年7月1日起,取消7项信息技术产品进口暂定税率。继续对小麦等8类商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税率不变。
5.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将残保金由单一标准征收调整为分档征收。对小微企业和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6.国家宗教事务局公布《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明确宗教团体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资产、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公开等制度。
7.河南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拟对考试成绩优秀考生授予“金榜考生”荣誉称号,并进行后续跟踪培养工作。